买黄金要“金金计较”
发布时间:2023-2-6 05:22阅读:123
本报福州讯(陈恬记者张文章)买黄金饰品一般以克计费,然而目前市场上出现不少“一口价”的计件黄金饰品。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时,稍不注意就会掉进“坑”里,随之而来的消费纠纷也日益增多。2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结合近期投诉案例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以件计费和以克计费,花费大不同,买黄金要“金金计较”。
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近期调解处理了两起涉及所谓“一口价”的以件计费的黄金饰品纠纷。正在筹备婚礼的曹女士来到海沧区一家金店选购结婚用的“三金”,经过挑选后购买了一对黄金戒指及一个黄金手镯,共计2.15万元。付了钱回家后,她仔细一算感觉不对劲,按照每克的金价来算,黄金饰品重量相差较大。发现不对后,曹女士与商家协商多次未果。商家表示曹女士购买的是标价类金饰,即“一口价”黄金饰品,一般不以重量为单位进行销售,只标明销售价格计件销售。曹女士表示,当时店内销售人员推荐的都是“一口价”产品,并没有告知是计件销售。无奈之下,曹女士拨打12315投诉。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海沧市场监管所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商家同意按克计价为曹女士更换其他产品。
无独有偶,消费者张先生趁着节日做活动,购买了一枚黄金戒指,价格2174元,票据仅注明戒指的重量为2.73g,未注明为“一口价“商品,后咨询商家才告知是计件收费,商家也未事先告知。张先生认为不合理,要求商家退货退款或按克重计价。经海沧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为张先生换成按克重计价的商品。
海沧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黄金饰品按克销售或者按件销售都不违反国家法律,但销售人员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时,应当主动详细告知相关内容,按规定对所售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者换购黄金首饰时,要分清楚“一口价”计件黄金首饰和普通按克售卖的黄金首饰的区别。“计件”黄金,是按照件数进行销售的饰品,不论饰品的黄金克重的多少直接按照标价出售。而“克重”黄金则是按照黄金克重进行计价的传统足金商品,在克重价格外还需收取一定的加工费。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明确自己的购买目的,多查询、多咨询、货比三家,避免消费纠纷;要认真查看清楚产品标签信息内容,包括黄金首饰的含金量、重量等信息;索要发票或交易凭证,其应当载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重量、计价方式、价款等必要内容;仔细核对发票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在购买金饰后,应妥善保管好票据、产品合格证及标签,作为日后投诉维权的证据材料。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