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外汇局:鼓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跨境收付及使用
发布时间:2022-12-2 19:21阅读:171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四红)据央行官网12月2日消息,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汇往境外,也可留存境内使用,资金用途应与募集资金说明文件等所列内容一致。留存境内使用的,应符合直接投资、外债等管理规定。鼓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跨境收付及使用。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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