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示第二批进口原油非国营贸易资质
发布时间:2015-8-25 17:01阅读:615
中国证券网报道,商务部8月25日发布公告称,山东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进口原油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并公示。此前8月3日,发改委就已经通过了利华益利津石化厂和垦利石化的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审核,意味着两家公司最后通过商务部公示后,将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原油进口权”。这是继商务部24日赋予东明石化和辽宁盘锦北方沥青燃料公司原油进口资质后公示的第二批地方炼厂。
资料显示,利华益集团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是全国加工能力最大的地方石化企业。根据发改委披露的,利津石化厂是利华益集团全资子公司,现有常减压装置250万吨/年、350万吨/年各1套,催化装置60万吨/年1套,加氢精制装置50万吨/年、100万吨/年各一套。拟通过淘汰自有落后产能250万吨/年装置1套,申请使用进口原油350万吨/年。
垦利石化现有常减压装置570万吨(3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1套、23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1套、4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1套)。拟通过淘汰自有落后产能270万吨/年装置(230万吨/年1套,40万吨/年1套),申请使用进口原油330万吨/年。
隆众石化网原油分析师张萌表示,今年7月以来国家陆续放开原油进口,山东如东明石化、中化弘润石化等企业已经获得发改委进口原油使用权,但地方炼厂光有使用权还是不能从外国直接进口,需要通过三桶油或中联油等进口贸易商代理,时间周期长和代理费用高都导致有一定局限性。因此企业除了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外也在申请原油进口资质,除了此次公示的两家,亚通石化也在向商务部申请进口资质,预计后续会陆续公示一些。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