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10 15:28阅读:124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为指导做好“十四五”后三年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工作,一体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煤炭供应保障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充分征求并采纳了有关方面意见,形成了《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调整资金安排方式。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备选项目审核,更好落实资金重点投向,将资金安排方式由国家切块下达改为打捆下达,体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政策导向。
细化资金补助标准。为有效发挥专项资金撬动作用,将中央预算内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上限由 30%降为25%,并考虑多方面因素因素,将全国主要产煤地区和中央单位分为三类,分别执行 15%、20%和 25%的上限比例标准。
优化资金重点投向。在继续支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的基础上,鼓励引导专项资金更多投向煤矿智能化建设、煤矿瓦斯(煤层气)综合治理与利用、煤炭绿色开采、改造提升煤矿存煤能力等项目,加快推进煤炭生产方式变革,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规范项目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精简、归并,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