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亿增量资金要来了
发布时间:2020-12-31 10:21阅读: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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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迎来重大利好,这与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即将扩大有关,据估算,此次调整有望带来高达3000亿的增量资金。
12月30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提高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至40%,开放年金基金投资范围至香港市场,加强可投资永续债审核,并调整新增境内投资品种。
本次《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配套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有关问题政策释义的通知》(下称《释义》)。人社部指出,《通知》的发布,有利于拓宽年金基金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效率,分散投资风险,促进年金基金在新形势下健康发展。
来看本次调整要点:
1、提高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上限。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的政策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40%,与全国社保基金权益类投资比例持平。
2、允许年金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要求投资港股通标的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20%。
3、在境内投资上,年金基金可投资品种新增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品种,并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扩展为债权投资计划(即新增不动产债券投资计划)。
4、加强可投资永续债审核。年金基金可投资可投资的永续债及发行主体的信用等级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要有明确约定的利率和付息频率,有利率跳升条款。
5、明确单个计划资产投资于各类型资产的比例须参照投资组合的比例限制进行管理。明确约定投资的底层资产符合年金基金投资范围,不得多层嵌套。
首次允许在香港市场投资
本次《通知》规定,年金基金财产限于境内投资和香港市场投资。
其中,《通知》明确,香港市场投资指年金基金通过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在投资比例上,《通知》要求投资港股通标的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20%。
同时,对于港股通标的产品的属性,《释义》明确,港股通标的产品指名称中带有“港股”字样的养老金产品和名称中带有“港股”字样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投资中含有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不受此款20%的限制。
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此前年金基金仅限于境内投资,本次允许年金基金通过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此举不仅考虑目前在全球严峻经济形势下,香港金融市场仍颇具活力,具有相当投资价值,而且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定支持和维护香港金融繁荣稳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年金基金实现全球范围资产配置的初步尝试。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