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拿券商牌照来谈混业经营
发布时间:2015-3-11 12:26阅读:593
3月6日下午证监新闻发言人张晓军称,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券商牌照的情况,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政策落地尚无时间表。该表态引发9日A股大震,券商、银行股呈现冰火两重天,券商股全线重挫,而银行股集体爆发,盘中便传出兴业银行拟收购华福证券,交通银行收购华英证券股权。
关于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券商牌照是在去年5月份新“国九条”中首先提出的,同时提出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提前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等方式探索综合经营。而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保险法》第八条规定“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根据当前的我国法律,目前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而新“国九条”首次从制度上证券期货混业经营进行确认,明确了混业经营为未来金融改革的大趋势,但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仍需通过修改法律才能得以实行。
银行取得券商牌照实施混业经营的重要一步,目前我国虽有如招商局集团、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中国平安(集团)等金融集团公司,但均是通过集团公司控股银行、券商来实现综合金融经营,中国银行旗下有中银国际证券,但是通过在香港注册全资控股的中银国际控股与其他公司发起成立,受国家法律限制,真正意义的全牌照金融金融机构在我国是没有的。而今后如若对银行放开金融券商牌照,那么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将面临大洗牌,整个金融行业将面临大变革。银行取得券商牌照将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向证监会申请券商牌照,通过内部设立证券部来经营证券业务,但白手起家谈何容易;第二是通过收购券商来取得牌照,银行具备客户、资金资源,券商具备经验、人才优势,取长补短才能走向最强。9日盘中传闻兴业银行收购华福证券,兴业银行冲击涨停,盘后兴业银行回复称“关注到证监会发言人相关讲话,正研究相关方案”,证明通过收购券商取得牌照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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