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 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3-9-11 12:44阅读:864
国债期货:
国债期货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
中国证监会(证监函[2013]178号)已正式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自2013年9月6日(星期五)起上市交易。
合约标的 | 面值为100万人民币、票面利率3%的名义中期国债 |
可交割国债 | 合约到期月首日剩余限为4-7年的记账式付息国债 |
报价方式 | 百元净价报价 |
最小变动价位 | 0.002元 |
合约月份 | 最近的三个季月(3月、6月、9月、12月中最近的三个月循环) |
交易时间 | 09:15-11:30,13:00-15:15 |
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 | 09:15-11:30 |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2%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TF |
国债期货开户要求:
第一, 投资者前一交易日日终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元。
第二, 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应当参加测试,不得由他人替代。测试分数不得低于80分。
第三, 自然人投资者和一般单位客户向交易所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应当确认该投资者具备金融期货仿真交易经历或者期货交易经历。
第四, 投资者的金融期货仿真经历应当包括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第五, 投资者期货交易经历应当以加盖相关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且具有10笔以上的成交记录。
第六, 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户,应当具备符合企业实际的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交割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三个工作日
最后交割日期:第三交割日
截至2012年底我国国债存量7.7万亿元,2012年累计发行国债1.4万亿元,其中5年期与7年期国债发行量占比在20%-25%。随着关键期限发行制度的日益成熟,国债期货4至7年可交割债券量保持稳定,这将有效推动国债期货平稳运行。
2、集中交割与滚动交割
上海期货交易所:采用集中交割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采用滚动交割
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等合约采用集中交割,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等合约则采用滚动交割
T日:意向申报日:客户提交《交割委托书》
T+1日:交券日:待交割券从卖方账户划入中金所账户
T+2日:配对缴款日:中金所根据同债券市场优先原则,采用最小配对数方法进行交割配对,在会员服务系统中发布“交割配对结果”以及交割违约情况。
T+3日:收券日:买方客户收到交割券
国债期货交割注意事项—其他
可交割国债标准为在交割月第一个日历日剩余期限为4-7年的固定利率记账式国债。
可交割国债必须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交割月可交割券不存在跨市场转托管的问题。
在中证登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开户。
(二)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商业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市场暂不列入可交割券范围)
(三)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四)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7年。
(五)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