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时限以自然日历为节点计算,具体截止要求如下: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即最晚在次年4月30日前。
半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即最晚在当年8月31日前。
季度报告:第一季报需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最晚在4月30日前;第三季报需在会计年度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最晚在10月31日前。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同时,若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必须及时公告原因及解决方案。
本回答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有更多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帮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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