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投资者在配股缴款期结束仍未提交缴款申报,配股权**自动失效,视为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利**。
(1)核心结论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获得配股权利,必须在规定缴款期内完成缴款申报;缴款期截止之后,系统不再接收配股申报,未缴款对应的配股权直接灭失,无法再补缴认购。
(2)业务规则
配股采用代销模式,逾期不缴款即自动放弃;投资者原有持仓股票继续保留,但无法按配股价认购新增配股;配股完成后标的股票会除权,放弃配股会直接承受持仓除权带来的市值缩水。
(3)适用场景
沪深两市 A 股配股统一适用该规则;配股缴款期内任意交易日均可提交缴款委托,缴款期结束后没有补缴窗口期。
(4)关键区分
放弃配股是丢失新增股份认购资格,不等于手里原有股票被注销;和新股中签弃购不一样,配股逾期缴款不会触发新股申购黑名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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