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里的强赎(有条件赎回),常见是两个触发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且仅在转股期内生效。
(1)核心结论:标准强赎两类触发情形,一是股价条件,二是余额条件;触发后上市公司拥有选择权,可以决定是否行使强赎权利,赎回价格一般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2)业务规则:股价条件为,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余额条件为,可转债未转股的剩余余额不足 3000 万元。统计期间如果发生转股价调整,分段使用调整前后转股价计算。
(3)适用场景:两个条件只要任意一条达标即触发条款;仅适用于转股期,发行后尚未进入转股期不会触发强赎。还有到期赎回属于到期还本付息,不属于这种提前强赎。
(4)关键区分:强赎是上市公司权利,触发不等于必须赎回;回售是投资者权利,二者不要混淆。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2小时前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从业认证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