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交所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常规需要在首次卖出**15 个交易日前**预披露;3 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总量超过总股本 1%,则需要**30 个交易日前**预披露。
(1)核心结论:大股东含控股股东、实控人、持股 5% 以上股东,普通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提前 15 个交易日披露;3 个月内减持超总股本 1%,预披露时间拉长至 30 个交易日。
(2)业务规则:减持计划要写明股份来源、数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期间过半或者数量过半要披露进展,减持结束后还要公告实施结果;大股东通过竞价、做市交易买入的股份,减持不适用该预披露要求。
(3)适用场景:预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有上限,披露后在区间内择机卖出;锁定期未满、处于禁止减持窗口期,即便完成预披露也不能实施减持。
(4)关键区分:15/30 日均为交易日,自然日不计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预披露规则一致,协议转让同样需要提前 15 个交易日预披露。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7 13:52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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