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已经归属 / 解锁完成的股份继续归激励对象持有;尚未归属、未行权的权益直接失效**。
(1)核心结论: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有权属于激励对象,不受计划终止影响,正常遵守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规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股票期权已行权到手的股票可继续持有,未行权期权全部终止行权并注销。
(2)限制性股票处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部分取消归属,上市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一般为原授予价格;该部分股份对应的送转股、红股一并回购注销。
(3)股票期权处理:计划终止后,未行权期权立即停止行权,统一办理注销;已经行权过户的股票,激励对象可继续持有,按减持规则卖出。
(4)审议与披露:终止方案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律师出具专项意见并发布临时公告;决议公告起 3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审议新股权激励草案。
(5)区分要点:计划终止只冻结**还没兑现的激励权益**;已经完成归属、行权过户的股份不属于激励计划内未兑现权益,公司无权收回。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23 16:33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从业认证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