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交换债转股价修正机制相关要点,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可交换债的转股价调整分为**除权除息被动调整**和**主动下修**两类;绝大多数可交换债募集说明书不设置股价触发式主动下修条款,这点和可转债有明显区别。
(2)被动除权除息调整(必调)
标的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拆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股价格按照固定公式自动下调。
目的是保障持有人对应的股票价值不因分红、送股被摊薄,属于法定常规调整,无需发行人单独开会表决。
(3)主动向下修正(非常少见)
仅少数可交换债在募集说明书预先约定主动下修条款:当标的股票持续低于约定价格时,发行人(大股东)有权提议下调转股价,**不是强制调整**。
该事项需要履行内部决策并对外公告;没有约定该条款的可交换债,即使标的股价大幅下跌,转股价也保持不变。
(4)转股价上调情形
一般不设置主动上调条款;只有发生标的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重组,按募集约定做相应调整。
(5)披露口径区分
可交换债发行主体是大股东,股票来源于大股东存量质押股份,不新增上市公司股本;可转债是上市公司发行,可普遍设置主动下修条款。被动调整是必然触发,主动下修看募集说明书事先约定。
(6)实操提示
投资前需要查阅募集说明书确认是否含有主动下修条款;若无,股价持续走低时,无法通过下调转股价提升换股价值。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9小时前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