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盘后定价交易买入,数量单位规则是否和连续竞价一致,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主板、创业板、ETF 盘后定价买入的数量单位规则与连续竞价一致;科创板股票盘后定价买入最小申报单位与连续竞价相同,但单笔申报上限存在明显差异。
(2)业务实操细节
主板、创业板及 ETF:盘后定价买入需 100 股(份)整数倍,卖出不足 100 股(份)一次性申报卖出,基础单位规则和连续竞价完全相同。
科创板股票:盘后定价买入最低 200 股,基础门槛和连续竞价一致;连续竞价限价申报上限 10 万股,盘后定价单笔上限放宽至 100 万股。
边界区分:盘后定价没有市价申报,不存在市价申报对应的数量约束;北交所盘后固定价格买入最小单位 100 股,和北交所连续竞价申报单位保持一致。
限制情形:虽然基础单位一致,但单笔最大申报数量不能直接套用连续竞价上限,申报时要按盘后定价对应的单笔上限提交委托。
(3)区分三件事
连续竞价:区分限价、市价申报,二者单笔申报上限不同。
盘后定价交易:仅限价类申报,最小申报单位与同板块连续竞价买入门槛相同,单笔申报上限单独设定。
大宗交易:申报数量规则独立,不适用盘后定价、连续竞价的申报单位约束。
(4)需要留意的隐性要点
判断数量单位看板块,最小买入单位基本统一;差异集中在单笔申报上限,不要直接沿用连续竞价单笔上限提交盘后委托。
(5)实操提示
提交盘后定价买入委托,优先确认板块单笔申报上限,避免委托因为超单笔上限被废单。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9 17:45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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