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结论
**注册制新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幅限制,但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仍受价格笼子约束;市价申报不受价格笼子限制,但市价委托必须设置保护限价。**
(2)业务实操细节
适用板块:创业板、科创板、主板注册制新股,上市前 5 个交易日连续竞价,限价申报执行价格笼子。
价格笼子口径:买入申报不高于买入基准价 102%,卖出申报不低于当期卖出基准价 98%;主板额外叠加 10 个最小变动单位孰高孰低兜底规则。
集合竞价: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不适用这套 2% 价格笼子,单独执行集合竞价有效申报区间。
市价申报:不需要遵守 2% 价格笼子,但是申报时必须填写保护限价,用来控制极端成交风险。
废单规则:限价申报超出价格笼子区间,系统直接判定为无效委托,无法进入撮合。
(3)补充要点
前五日只是取消涨跌幅限制,限价申报的价格笼子机制依然生效;规则依据各板块交易所交易规则。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6小时前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