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披露。股东赠与股份虽然属于非交易过户,不通过场内交易系统撮合,但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的关键在于“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是否发生法定变动”,而非变动方式是否为交易过户。赠与与协议转让、继承、法院裁定适用同一套披露规则,不会因“无偿”而豁免。
请问一下,每年上市公司中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什么是“股东人数”指标,上市公司股东人数持续大幅减少,通常对应筹码分布出现什么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