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核心是“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主要内容如下:
整治对象与范围:全面取缔未经批准在境内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以及协助其展业的境内关联主体、非法中介、违规引流平台及自媒体。整治覆盖外汇违规、反洗钱、数据跨境等复合违法行为。
核心禁令: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营销招揽、开户、交易指令处理、资金划转等服务;禁止境内主体为其提供网站/APP开发运维、客服、引流等支持。
存量清理安排: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2026年5月—2028年5月)。期内存量投资者仅可单向卖出并转出资金,禁止买入和转入;期满后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停止一切境内服务。
监管协同措施:建立非法机构名单并动态更新;网信部门清理涉非信息,工信部门下架违规APP;外汇局强化银行购汇与跨境转账审核,打击地下钱庄;公安部对涉嫌犯罪主体立案侦查。
合法渠道引导:明确引导投资者通过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等合规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此次整治标志着跨境证券业务从“严控增量”转向“清理存量”,全链条穿透式监管格局正式确立。
需要我帮你梳理一份个人参与境外投资的合规替代渠道清单吗?比如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的适用条件和限额对比。
发布于2026-9-17 13:54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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