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发生分红调整时,合约乘数(合约单位)会变动。 核心逻辑是维持合约名义总价值(合约单位 × 行权价)基本不变,交易所会在除权除息日对全部未到期老合约同步调整合约单位与行权价格。
调整规则与计算方式
现金分红
合约单位:上调(放大)
行权价格:下调
调整系数 = 除息前一日标的收盘价 ÷(除息前一日标的收盘价 - 每股现金红利)
新合约单位 = 原合约单位 × 调整系数(四舍五入取整)
新行权价格 = 原行权价格 ÷ 调整系数(股票保留两位小数,ETF保留三位小数)
送股/转增股本
行权价格按送转比例下调,合约单位按送转比例上调
配股
行权价格根据配股比例和配股价格调整,合约单位相应调整
合约标识变化
调整后的合约交易代码第12位由“M”变为“A”(首次调整),第二次调整变为“B”,以此类推
合约简称末尾增加相应标识符,用来区分已调整的老合约与新挂牌的标准化合约
调整后该合约成为非标准合约,交易所不再对其加挂新到期月份与新行权价格合约,但合约仍可正常买卖、行权、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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