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集合竞价撮合形成开盘价,遵循的核心撮合规则是什么相关要点,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结论
开盘集合竞价以**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开盘价,也就是找到一个价格,使这个价格能够达成的成交数量为所有申报价格里的最大值,该价格即为开盘价。
(2)三条配套判定规则
①高于开盘价的全部买入申报、低于开盘价的全部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②等于开盘价的买卖申报,至少有一方能够全部成交;
③若存在多个价格同时满足最大成交量,沪市取中间价,深市取离上一交易日收盘价最近的价格。
(3)申报与撮合时间
9:15-9:20:可申报、可撤单;
9:20-9:25:仅可申报,不能撤单;
9:25 一次性集中撮合,产生开盘价,一次性成交。
9:25-9:30,可提交委托,暂不撮合,等待连续竞价阶段。
(4)容易踩坑误区
9:15 到 9:20 之间很多虚假挂单可以撤单,盘口参考价值低,不要以此作为买卖依据。集合竞价没有逐笔实时成交,全部订单在 9:25 统一撮合。如果集合竞价无有效匹配订单,开盘价直接进入连续竞价,以第一笔连续竞价成交作为开盘价。
(5)实操提示
想参与集合竞价,重点在 9:20 之后观察盘口,此时委托无法撤单,参考性更强;竞价委托不一定会成交,要看最终撮合价格。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18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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