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制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原则上是发行期首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并非完全不能用,但只能作为锁价发行的例外情形使用。
什么情况下可以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可能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定价基准日:
董事会决议已经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属于特定范围,通常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取得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如果只是普通竞价发行,或者没有提前锁定全部发行对象,就不能把定价基准日定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从业认证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