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中签未缴款(弃购)记录不会在年底或满12个月时批量清零,而是按“任意滚动12个月”窗口逐笔失效:每次弃购以券商向中登申报放弃认购的T+3日的次日起算12个自然月,过期后该次自动滑出统计窗口,不再计入“连续12个月累计3次”的口径。连续12个月内沪深分别合并统计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弃购,满3次自最近一次申报次日起180个自然日禁止对应市场网上申购,到期自动恢复。历史记录在后台留痕但不反复触发,部分缴款按1次弃购计,北交所打新不计入。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发布于2026-9-2 14:52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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