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连续竞价阶段的“价格笼子”2%有效竞价范围,是指为了抑制股价的瞬时大幅波动(如“秒拉”或“秒砸”),交易所对投资者的限价申报价格设定的动态限制范围。
其核心含义和具体规则如下:
1. 核心计算规则(±2%限制)
在连续竞价阶段(9:30-11:30,13:00-14:57),投资者提交的限价买入或卖出申报价格,不能偏离当前的“基准价格”太远:
•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
•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
2. “基准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基准价格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参考价,交易所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
1.
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即“卖一”价);
2.
若无最低卖出价,则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即“买一”价);
3.
若买卖盘口均无,则取最近成交价;
4.
若当日无成交,则取前收盘价。
3. 低价股的特殊兜底机制(十个最小变动单位)
全面注册制优化后,为了防止2%的范围对低价股来说过窄(导致挂单空间不足),规则增设了兜底机制:当2%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适用0.1元的价格范围。
•
举例:某创业板股票基准价为3元。按2%计算,买入上限仅为3.06元(价差0.06元,不足0.1元)。此时适用兜底规则,买入申报价格最高可以为3.1元(3元 + 0.1元)。
4. 超出“笼子”的订单如何处理?
如果投资者的限价申报超出了上述2%(或兜底0.1元)的有效竞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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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立即成交:该订单不能即时参加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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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存与激活:系统不会直接作为“废单”拒绝,而是将该申报暂存在交易主机中。当实时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会自动取出该申报参与竞价。(注:若超出范围的同时也突破了当日±20%的涨跌幅限制,则会被判定为无效废单)。
5. 不适用“价格笼子”的场景
•
集合竞价阶段(开盘9:15-9:25,收盘14:57-15:00)不适用此2%限制。
•
市价申报(如最优五档即时成交)不适用此限制。
•
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也不适用。
发布于2026-8-24 14:30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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