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涉及融券业务,存在容易踩坑的清算时序风险,很多投资者忽略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融券的规则差异。
股权登记日收盘,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享有分红送股权益,融券卖出的投资者,作为借券一方,需要承担分红补偿义务。如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融券合约还没有了结,就算已经卖出股票,也要向券源出借方补偿对应的现金红利或者红股。
很多人误以为登记日当天把融券平仓就可以规避补偿,需要重点关注交易所清算时间,收盘之后还有清算交收流程,必须要在登记日交易日清算完成之前了结融券负债,才不用承担权益补偿。如果临近收盘才平仓,要确认合约了结清算完成,避免清算时序问题,依旧被计收分红补偿。除权除息日之后平仓,规则又会发生变化,做融券交易一定要仔细阅读权益补偿相关业务规则,避开股权登记日附近的时间陷阱。
发布于23小时前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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