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最终成交价,规则非常明确且单一:
统一按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成交。
无论你是挂高价买还是低价卖,只要申报有效并成交,最终的成交价格都锁定在15:00收盘集合竞价产生的那个收盘价上,盘后阶段(15:05-15:30)不会产生新的价格波动。
结合你之前问的撤单和交易规则,这里把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核心机制给你梳理清楚,方便实操:
1. 撮合原则:只看“时间优先”
因为所有买卖都按同一个“收盘价”成交,所以不存在“价高者得”的竞价。交易所系统在15:05至15:30期间,会严格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也就是说,谁先提交的盘后定价单,谁就优先成交。
2. 申报价格的限制(填错直接废单)
既然成交价固定为收盘价,你的委托报价就必须“放行”这个价格,否则会被系统判定为无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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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申报:限价必须 ≥ 当日收盘价(建议实操时直接填收盘价,填低了直接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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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申报:限价必须 ≤ 当日收盘价(同样建议直接填收盘价,填高了直接废单)。
3. 交易与申报时间(注意撤单边界)
根据2026年7月6日起施行的A股交易新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已覆盖全部沪深A股及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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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盘中(沪市9:30起、深市9:15起)就可以提前“预埋”单,一直到15:30前都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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撮合时间:15:05 -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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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单规则:15:00-15:05是系统切换的静默期,15:05进入盘后交易后,提交的委托通常不可撤销(或申报时间内未成交可撤,具体看券商端,但15:05后多数锁死);如果到15:30还没成交,未成交部分会自动作废,不会顺延到第二天。
4. 特殊排除情况
如果某只股票在当日15:00收盘时仍处于停牌状态,那么当天就不进行该股票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实操建议:如果你打算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来买卖,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交易软件里选择“盘后固定价格委托”,然后直接输入当日的收盘价作为限价即可,这样既不会废单,也能确保按收盘价成交。
发布于2026-8-7 13:23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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