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阶段的申报价格范围主要依据股票是否设有涨跌幅限制而有所不同。对于设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其申报价格被严格限定在当日的涨停价与跌停价之间,所有超出此范围的委托均为无效申报。而对于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申报上限通常为前收盘价的900%,下限为前收盘价的50%;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则通常不能高于最新成交价的110%或低于其90%。不同板块的规则存在细节差异,例如科创板股票在上市前五个交易日于集合竞价阶段没有申报价格范围限制,而新三板集合竞价股票的涨跌幅限制则为涨幅100%、跌幅50%。在港股市场,开市前时段的竞价限价盘价格通常不能偏离前收盘价的±15%,收市竞价时段则通常不得偏离参考价的±5%。任何不符合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委托,都将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申报。
发布于2026-8-3 09:22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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