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价格范围限制
普通有涨跌幅个股
主板 ±10%、双创 ±20%、ST/*ST±5%,以昨日收盘价为基准;集合竞价无 2% 价格笼子。
新股前 5 日(无涨跌幅)
开盘竞价:发行价 50%~900%;收盘竞价:最新成交价 90%~110%。
二、超价委托处理超出有效价格区间直接判定废单,不进入撮合队列,资金 / 持仓不冻结,当日失效。
发布于12小时前 重庆
A股连续竞价阶段,价格申报的有效范围规则,超出范围的委托单会如何处理?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能否新增委托申报
集合竞价9:20~9:25阶段提交的委托为什么不能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