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监管统一明确规则:连续竞价阶段申报匹配优先规则,沪深北交易所统一执行标准如下:
(1)第一层级核心排序:价格优先买入申报价格越高,成交优先级越高;卖出申报价格越低,成交优先级越高。高价买单、低价卖单会优先匹配对手盘,不同价位委托直接按价格高低排先后,不受申报时间影响。
(2)第二层级次级排序:时间优先同一买卖方向、申报价格完全一致时,以交易所主机实际接收委托的时间判定顺序,先提交申报优先成交;隔夜预埋单、集合竞价留存未成交委托,时间早于盘中临时挂单。
(3)连续竞价成交价配套匹配规则买单报价高于市场最低卖价,以卖一价成交;卖单报价低于市场最高买价,以买一价成交;买卖申报价格相等时,按该价格撮合成交北京证券交...。
(4)特殊品种约束补充科创板、北交所、新股存在价格笼子限制,超出区间申报直接作废,无法进入撮合队列;可转债、场内 ETF 撮合同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底层逻辑。
极简总结:连续竞价撮合先价格优先,高价买单、低价卖单优先成交;同价位下遵循时间优先,主机先接收的委托优先匹配,各板块品种统一适用该基础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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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5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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