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股、可转债中签配售未缴款(网上普通投资者)1、单次后果:未缴款部分全部作废,配售份额由承销商包销;1‑2 次弃购仅留存记录,股票买卖不受影响。
2、硬性处罚:滚动 12 个月之内累计 3 次中签弃购(新股 + 可转债合并统计),6 个月(180 天)禁止网上申购新股、可转债;同一身份证名下全部账户次数合并计算;沪深两市分开计数;但买卖股票、基金不受限制。
3、注意:只缴一部分资金,缺额部分也算 1 次弃购,逾期之后无法事后补缴。二、原股东配股(上市公司配股)未缴款配股过期不缴款,直接视作自动放弃配股权,不会计入打新弃购次数,不会限制新股申购;但白白丢掉低价买入股票的机会,原有持仓除权之后会被动亏损。三、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失败或未足额缴款会被中证协记入违约名单,限制后续网下询价配售,情节严重长期禁止网下打新。简单总结:新股新债中签弃购重点规避 12 个月内 3 次;配股放弃仅损失配股机会,不计入打新违约次数。
风险提示:弃购记录系统自动统计,人为无法消除。
发布于21小时前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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