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帮您拆解下这里的逻辑哈,监管要求提前公告是为了让可转债持有人和公司股东有充足时间了解下修方案、评估影响,进而参与后续决策。
1. 当公司触发转股价下修条件后,董事会先提出下修提议,此时会发布第一次公告,距离股东大会至少预留15个交易日的准备时间;
2. 随后公司要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修议案,需要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发股东大会通知,确保股东能及时知晓参会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的流程节奏可能略有差异,具体时间以公司实际披露的公告为准,而且可转债转股价下修最终是否通过,还要看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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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小时前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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