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尾盘(14:57-15:00)集合竞价的挂单成交规则主要围绕挂单时间、价格形成、成交逻辑、撤单限制四个维度进行,具体规则如下:
一、 挂单时间
时间窗口:交易日的 14:57 至 15:00,共 3 分钟。挂单限制:可正常提交买入或卖出委托,但一经申报,绝对不能撤单(无撤单机会,手滑误操作需自行承担后果)。
二、 价格形成(成交价确定原则)
最大成交量原则:系统会汇总全市场买卖单,选取能实现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作为最终成交价。完全成交原则:高于该成交价的买入申报、低于该成交价的卖出申报,均全部成交。同价单方全成原则:与该成交价相同的买方或卖方中,至少有一方的申报全部成交。兜底规则:若尾盘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则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三、 成交逻辑(撮合优先级)
价格优先:买入申报按价格从高到低排序,卖出申报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系统优先匹配价格最优的挂单。时间优先:在买卖方向和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先挂单的订单优先成交。数量优先:在价格和挂单时间均相同的情况下,挂单量更大的订单优先成交。
四、 挂单类型与成交范围
挂单类型:支持限价挂单(指定价格)和市价挂单(按实时价格),但市价挂单在尾盘集合竞价中需注意价格匹配风险。成交范围:尾盘集合竞价仅对 14:57 前未成交的挂单及 14:57 后新挂单进行集中撮合,未成交的挂单在收盘后自动作废,不自动转入次日或连续竞价。尾盘集合竞价的核心作用是生成当日唯一收盘价,其成交结果直接影响次日的涨跌预期及基金净值核算。若你想要了解开户佣金成本,可点我头像加微,还请点赞支持呀!
发布于2026-7-15 10:16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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