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票交易撮合成交核心规则为先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遵循时间优先,两项规则依次生效。
我帮您逐层拆解撮合成交排序逻辑:
(1)价格优先为第一优先级:买方申报,委托买入价越高排序越靠前;卖方申报,委托卖出价越低优先成交。比如多笔买单,10.2 元买单会比 10.1 元买单优先匹配卖单;多笔卖单 9.9 元卖单先于 10 元卖单成交。
(2)时间优先为第二优先级:当多笔委托申报价格完全一致时,交易所系统接收委托的先后顺序决定成交顺序,先提交委托单会优先匹配对手盘,不分投资者账户类型。
(3)特殊集合竞价补充:开盘、收盘集合竞价时段依旧遵循上述两大规则,系统一次性集中撮合,最大成交量对应价格定为开盘 / 收盘价,不存在逐笔实时匹配。
股票日常连续竞价、集合竞价均统一执行价格优先在前、时间优先在后的撮合制度,不存在时间优先凌驾价格优先的情况。投资者挂单时,若想快速成交可适度调整委托价格;若希望限定成本则挂目标价位,需承担排队等待、无法即时成交的流动性风险,同时理性看待委托排队,无法保证委托一定达成交易。
发布于4小时前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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