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发布于2021-9-12 16:52 杭州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有哪些具体的披露规定和要求?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发布时间有无具体要求?
半年报和中报的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是怎么的?
上市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后,股价一定会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