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沪深两市单笔融资合约最长持有期限为 6 个月,自融资买入成交当日起算,并非授信生效日。合约支持提前主动了结,并非必须持有至到期。到期主要有主动了结、合规展期两种处理方式,逾期未处理会触发券商强制平仓,两市融券合约期限和融资保持一致。
交易所规则细则
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规定,信用账户单笔融资、融券合约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监管无总次数限制。合约到期前 15 个交易日内可申请展期,展期需券商风控审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合规交易记录,单次展期最长依旧为 6 个月。若融资标的连续停牌导致无法卖券还款,合约到期可依规顺延停牌时长,不属于违规逾期。
投资者实操提示
常见误区为混淆账户授信有效期与单笔合约期限,授信有效期一般 1 年,和 6 个月单笔合约相互独立。另外展期并非必然通过,维持担保比例偏低、存在异常交易会被驳回。逾期未了结且未展期,券商有权自主选择平仓标的,亏损与交易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发布于3小时前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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