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的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发布于2021-8-23 16:38 厦门
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亿股,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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