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合约具有到期日,期权权利方(买方)可以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时间行驶权利,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期权被行权后,头寸将消失。通常,期权行权后会有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方式来完成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了解。
行权准备
根据上交所期权交易规则约定,期权买方在行权日行权时间内可提交行权委托,也可撤销行权委托,多次行权申报数量累计计算。行权日买入的期权,当日可以行权,行权日买入的标的证券,当日也可用于行权。
行权风险
由于资金或者标的证券不足导致行权失败;
错过行权日,未在行权日行权时间内提交行权指令,导致期权合约到期强制平仓。
发布于2021-8-5 16:27 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