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后,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
2、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是否需要与证券公司签订专门的业务合同?是否需要重新开立股票账户?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前,应当与内地证券公司签订“港股通”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签署风险揭示书等。个人投资者还须满足有关“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条件。投资者若已有沪市人民币普通股账户的,无需另行开立股票账户。
因此,券商平台基本都可以开通港股通,如有需要,欢迎咨询,我司业内翘楚。
发布于2021-7-28 22:52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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