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合同中,当投保人为非他本人进行投保时,需要他指定的受益人本人同意,也需要两人满足《保险法》认可的关系。根据我国现有《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通过这条的法条,我们就可以理解,亲兄妹之间不能成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因为是不具有保险利益,这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采取的措施,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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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7-7 11:39 免费一对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