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增额终身寿险是不能避债的,近期增额终身寿险已经成为了误导销售的最常见产品,但凡是个卖保险的,张口闭口都是避债避税资产隔离,其实想实现避债的概率几乎为0。不要把法院的人都当成傻子,现在的法官天天都在研究学习各种保险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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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5-17 13:02 免费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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