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47条中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型的重疾险的现金价值前期是逐渐增加的,当达到峰值以后将慢慢下降,直到保险期间到期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将归为0。保单现金价值也称为退保价值,就是投保人在保险期间退保可拿回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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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1-4-14 19:28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