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定,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日的任何营业时间内反向卖出已买入但未完成交收的债券和权证。B股实行次交易日起回转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份额协议交易也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回转交易(T+0)是指买入后当天可以卖出。T+1,指买入后的第二天才能卖出(过一天)T+3,指买入后的第四天才能卖出(过三天)非T+0回转交易,在我国,只有权证、债券和融资融券是T+0交易,即当天买入后当天就可以卖出。回转交易是针对B股实行T+3交收制度而设立的交易方式,它能减少投资人的持仓风险,增强B股的流动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在1993年10月间引进了回转交易制度。在回转交易的情况下,投资人能够卖出的股票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以履行交收义务的股票,另一部分为其已经买入,但还未交收的股票。但无论在何时买入或卖出股票,他只能在成交后的第三个营业日才能办理这些交易的交收,并且,当天的买入和卖出是不能冲抵的
发布于2021-4-21 13:56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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