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融资融券申报规则如下:
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
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交易所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
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应当先偿还该投资者的融资欠款。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另作他用。
融资、融券期限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证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融资融券暂不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不得用于参与定向增发、新股申购、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赎回、债券回购等。
发布于2021-3-16 15:1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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