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卖空的监管在全球成熟市场中较为严格。港股卖空限制主要包括:1)限制可卖空证券范围:仅允许对718支股票和221支ETF和上市基金进行卖空,虽然相关标的市值、成交额已经覆盖到了全市场的90%以上;2)卖空提价规则((uptickrule)):只能以不低于当时最佳卖盘价的价格进行卖空,防止股价下跌时卖空对价格的打压;3)严禁未借入证券”的“裸卖空”:因“裸卖空”可能短时间虚增证券数量,对市场稳定性造成较大干扰,香港1998年起严禁“裸卖空”,最重可被定性为刑事犯罪,而2008年美日等发达市场才开始对此严格限制。
目前港股投资者可以通过互联互通卖空A股,内地投资者暂不可通过港股通卖空港股,但沪港通《试行办法》中将“港股通禁止融资融券”改为“另行规定”或为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卖空港股预留了空间
发布于2018-11-30 14:28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