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份额赎回就是投资者以份额为单位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采用“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例如一个投资者提出卖出10,000份基金,而不是卖出10,000元的基金。基金持有人在提交份额赎回申请时需通过原购买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不能跨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需遵照该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要求以及最低账户保留份额要求规定办理。
发布于2019-9-30 08:26 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