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是向符合条件的少数投资者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投资产品。
非公开发行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可以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发行期的首日。
对于以通过非公开发行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引进长期战略投资为目的的,可以在董事会、股东大会阶段事先确定发行价格(锁价发行);对于以筹集资金为目的的发行,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采取竞价方式定价(竞价发行)。
公开增发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发行价没有折价,定价基准日也固定。
发布于2021-1-25 11:04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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