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业务主要有两种典型的模式,
1“企业+期货公司”模式这种模式涉及投资者和期货公司两个主体,适用于大部分想用期权规避风险的企业,如合作社、加工商、贸易商等。
此模式具体原理和流程如下:
(1)客户向期货公司提出自己的风险管理需求,购买期货公司为其量身定做的场外期权产品,支付相应的权利金,将价格波动风险转移给期货公司。
(2)期货公司为规避风险,通过复制期权操作在期货市场不断进行风险对冲操作,直至期权到期。
(3)期权到期后,若客户购买的期权达到行权条件,则期货公司对客户进行现金赔偿。
2“企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模式这种模式常常被称作“期货+保险”模式,主要涉及投保主体、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三大主体,风险通过层层转移,最后释放至期货市场。目前,金融服务“三农”所采用的多是这种模式,由于农民对期权难以理解,对保险却耳熟能详,因此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共同为农民设计“农产品价格保险”,保障农民免受价格波动风险。
这种模式的具体原理和流程如下:
(1)农民或涉农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公司的农产品价格险,确保收益;
(2)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的场外期权产品对冲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赔付风险,以达到“再保险”的目的;
(3)期货公司在期货市场进行相应的复制期权操作,进一步对冲风险,最终形成风险分散、各方受益的闭环;
(4)期权到期后,若价格不利变动,保险公司需对投保主体进行理赔,而期货公司则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发布于2020-12-23 11: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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