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股票或基金时,申报的最小单位是100股(份);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债券时,申报的最小单位是10张。对于科创板股票,融资买入申报数量为200股或其整数倍。融券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发布于2025-5-13 20:53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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