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发布于2025-4-22 21:23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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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的单笔申报数量有哪些规定?
在集合竞价撮合阶段,普通账户委托在前,融资融券账户委托在后,委托购买价格一致,委托数量接近,请问那个委托先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