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中介机构要核查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否满足,如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中关于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规定,即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有明确的使用或出售意图、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开发等。信息披露方面,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情况,包括资本化的金额、占研发投入的比例、资本化的依据和计算方法等。中介机构需对发行人披露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注册制强调“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这是否意味着放松了对企业质量的要求?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如何压实“看门人”责任?
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比例逐年走高,把本该计入当期费用的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这种财务处理方式会美化财报数据,背后暗藏哪些隐患?
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率过高,是否隐藏着调节利润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