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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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2-5-27 09:35 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