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成交
若在9:25之前成功提交了卖出委托,且在集合竞价阶段成交,那么成交价格是根据集合竞价的规则来确定的。即按照“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原则,高于该价格的买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如果是在上交所,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在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低的价位为成交价。
连续竞价成交
如果在9:25之前提交的卖出委托未在集合竞价阶段成交,那么会进入连续竞价阶段。在连续竞价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则先申报者优先成交。股票会以市场上当前的最优买卖报价进行撮合,可能以当时的买一价成交,也可能以更低的价格成交,具体取决于市场供需情况和买卖申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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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2-26 21:52 广州